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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9-08-30 09:02
品牌: |
臥濤科技 |
所在地: |
安徽 合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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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長期有效 |
服務地: |
安徽省內 |
品牌: |
臥濤科技 |
規格: |
臥濤科技10年項目申報成功經驗和豐富的社會資源背景 |
(二)推進新經濟企業平臺化生態化發展
3.支持園區大企業實施平臺化發展戰略。鼓勵大力集聚新型創新組織落戶高新區,對世界 500 強企業、中國 500 強企業、行業 10 強企業、 世界大學排名 to、“雙一流”大學、中科院直屬機構、國家部委、央企等各類主體在高新區創辦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成果轉化中心、技術服務中心等新型創新組織,按照雙向約束原則,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3000 萬元資金支持。
支持平臺型龍頭企業發展。鼓勵平臺型龍頭企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孵化或并購更多企業在高新區發展。對平臺型龍頭企業孵化或引進的企業首次入選的瞪羚企業、潛在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的,按照每家 30 萬元給予平臺型龍頭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獎勵;孵化或引進的企業首次入選當年雛鷹企業或瞪羚培育企業,按照每孵化 5 家給予平臺型龍頭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 30 萬元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 200 萬元。
4.支持園區中小企業融入新經濟龍頭企業生態。對當年已完成專業投資機構和上市公司股權融資的雛鷹企業、瞪羚培育企業、瞪羚企業,對于當年融資額 1000 萬元(含)以內的,按融資額的 1%進行配套獎勵,當年融資額超過 1000萬元的部分,按融資額的 0.5%進行配套獎勵,單個企業累計最高獎勵不超過 100 萬元。鼓勵培育企業獲得行業龍頭企業或專業風險投資機構(需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投資,對當年獲得投資(最后一輪融資達 1 億元及以上)后估值達 10 億元的培育企業,且當年實際到位資金不少于 5000 萬元,給予一次性 100 萬元獎勵;對獲得投資后(最后一輪融資達 1 億美元及以上)估值超過 10 億美元的培育企業,且當年實際到位資金不少于 5000 萬美元,給予 50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園區中小企業當年累計獲得新經濟龍頭企業、境外 500強企業 2000 萬元以上訂單的,按當年實際銷售額的 2%給予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補貼。
(三)提供新經濟創新應用場景供給支持
5.面向園區企業開放新型應用場景。每年從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支出中安排不低于 30%的經費用于新型智慧城市應用場景建設。鼓勵園區企業參與智慧城市、經濟大腦、未來教育、未來健康、智慧車站、無人駕駛、量子應用、未來智造八大新型場景應用創新,對參與高新區智慧城市、經濟大腦、未來教育、智慧車站和無人駕駛等試點項目建設并完成驗收的企業,對以產品租賃、運營服務、一次采購等三種模式提供服務的,分別給予合同金額 50%、20%、5%的補貼,每家企業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
對采購園區精準醫療、量子保密產品或服務總金額一次性達到 200 萬元以上的區內企業,按照每家企業采購金額的 10%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補貼。
對當年獲得國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智能制造綜合標準化與新模式應用項目,分別給予企業 50 萬元一次獎勵;對當年獲得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的項目,分別給予 30 萬元、15 萬元一次性獎勵。
6.鼓勵企業自建新型應用場景實驗室。鼓勵園區企業運用新技術、互聯網應用形態創新建設面向行業的新型應用場景實驗室和應用中心。對企業運用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技術建設具備展示、銷售、示范應用功能的應用場景實驗室和應用中心的,且投資總額 1000 萬元以上的,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一次補貼。7.實施區級新經濟兩創產品采購補貼。高新區開展新經濟兩
創產品(自主技術創新產品、首創型產品)目錄編制,并搭建“互聯網+兩創產品應用推廣服務”平臺。每年安排 2000 萬元用于區級兩創產品示范推廣。對采購納入區級兩創目錄的產品或服務的園區企業,分別給予采購金額的 5%、10%給予采購企業最高不超過 100 萬元的補貼。
本條款與本政策第 5 條不重復享受。兩創產品認定管理、在線購買資格認定、購買補貼流程等另行規定。
(四)加強新經濟發展關聯要素資源導入
8.鼓勵向新經濟企業全方位導入要素資源。開發高成長企業專項金融產品“瞪羚貸”、“雛鷹貸”,貸款融資額度最高為 2000 萬元,較年初基準利率上浮不超過 20%的貸款業務,按照企業貸款利息的 40%給予貼息。
對年營業收入超過 2 億元(或年實際繳納稅收超過 2000 萬元),企業盈利能力較強、建設資金有保障的高成長企業,優先滿足用地需求。對于購置管委會投資開發的研發生產用房的高成長企業,按照實際購買價格的 1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
鼓勵設立專業化的行業協會、產業聯盟、高端智庫等社會組織,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服務,高新區管委會每年對社會組織工作績效進行綜合評價,對考核優秀以上的,每家每年給予不超過30 萬元獎勵。
在高新區工作且在合肥市暫無自有住房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入住人才公寓”三項優惠政策中的一項。高層次人才在合肥市購買住房的,給予 20 萬元的一次性補貼;選擇租房補貼的,每月最高補貼 2500 元,補貼期不超過 3 年;高層次人才可優先租住高新區人才公寓,按照實際租用面積(不超過 1002/人),給予全額租房補貼,補貼期不超過 3 年。
(五)持續豐富園區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
9.大力豐富園區新經濟各類業態。新成立或新落戶的零售型商貿企業,當年銷售額達到 5000萬元、1 億元的,分別給予 10 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年零售額增長超過 20%的存量限額以上商貿企業,且銷售(營業)額首次突破 1 億元、5 億元、10 億元的,分別給予 10 萬元、20萬元、30 萬元的獎勵。對當年獲得、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 50 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鼓勵電子商務服務平臺(跨境電商平臺)建設,對于高新區的電子商務服務平臺、企業信息化公共支撐平臺,當年交易額首次達到 1 億元、5 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平臺建設主體一次性 10 萬元、20 萬元獎勵。鼓勵傳統企業開展網絡銷售業務,對區內傳統企業委托第三方或自建團隊運營網店或網絡旗艦店,且線上年銷售額達 300 萬元以上的,給予其軟件服務費用、服務器托管費用 50%,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的補助;其網銷零售額首次突破 1000 萬元、5000 萬元、1 億元的,分別給予 10 萬元、20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切實提高對新經濟新業態發展包容性。進一步擴大合肥高新區創新創業電子券制度覆蓋范圍,推動眾包、眾創、眾扶等共享模式平臺納入合創券專用券補貼范圍,補貼比例上限提升至70%。
合肥市高新區針對新經濟發展政策咨詢電話:182/5650/1086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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